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拟以询价方式采购肃州区2026年玉米制种大县“县企共建企业扩能综合提升项目”仪器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
一、项目编号:DHZY-YJY(2026)035号
二、项目概况
1.采购人: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
2.项目名称:肃州区2026年玉米制种大县“县企共建企业扩能综合提升项目”仪器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询价项目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采购内容
(1)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肃州区2026年玉米制种大县“县企共建企业扩能综合提升项目”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全过程代理服务。本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控制价为170万元(具体以采购人确认的招标文件为准),拟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设备供货单位。
(2)代理服务内容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信息;组织答疑澄清;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编制评标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合同签订及档案整理等全过程代理服务。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则编制。
5.最高限价: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控制价)为1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报价超过17000.00元的,视为无效报价。
代理服务费按询价结果确定,由本项目设备采购中标人支付。代理机构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专家抽取、档案整理等全部代理服务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6.报价方式:本次询价采用总价包干形式报价,供应商按人民币元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提交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完成、档案整理移交完毕止。代理机构应按采购人安排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专家抽取、评标报告编制、中标通知书发出、合同签订协助及档案整理移交等工作;具体时间按采购人安排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则执行。
三、技术服务要求
1.代理机构须熟悉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流程,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则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公开招标。
2.招标文件须合法合规、内容完整,技术参数、资格条件、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满足项目实施方案及采购人要求。代理机构不得擅自变更经采购人确认的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3.代理机构须配备项目负责人及专职服务人员,按时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专家抽取、评标报告编制、中标通知书发出、合同签订协助及档案整理移交等工作。
4.代理机构须严格遵守保密和廉洁纪律,不得泄露采购人资料及评审信息,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或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行为。
5.代理服务成果须资料齐全、程序合规,满足项目审计、绩效评价及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熟悉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流程;
3.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5.能开具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在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含资格、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候选代理机构;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重新发布询价公告。
六、报名及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报名及文件递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9:00(北京时间)止,逾期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文件递交方式(二选一):
1.纸质递交: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肃州路28号敦煌种业研究院,递交正本1份(密封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2.电子递交: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mettwce@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公司全称]+DHZY-YJY(2026)035号报价文件。
3.询价响应文件内容组成:
(1)报价函(按附件1格式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及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声明;
(5)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含人员配置、进度安排、质量保障、保密廉洁措施等);
(6)供应商声明(附件2);
七、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6年11月3日9:30(北京时间)。
2.询价地点:同文件递交地址(电子报价的供应商无需到场)。
3.澄清答疑: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6年10月2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含邮箱)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统一进行书面答疑。
八、无效报价及废标情形
1.无效报价情形
(1)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纸质递交适用);
(2)报价超过17000.00元的;
(3)供应商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材料或服务方案等材料的;
(4)所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服务要求或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则的;
(5)报价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7)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废标情形
(1)递交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所有供应商报价均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采购人无法接受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合同主要条款
1.服务期限:自确定成交并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完成、档案整理移交完毕止。具体时间按采购人安排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则执行。
2.代理服务费:按询价成交结果确定,由本项目设备采购中标人支付。成交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代理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并配合采购人落实。代理服务费包含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专家抽取、档案整理等全部代理服务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3.服务要求:代理机构须按采购人确认的招标文件组织公开招标,不得擅自变更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按照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则办理相关手续;招标文件、公告、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及档案资料须齐全合规并移交采购人。
4.保密及廉洁要求:代理机构须对采购人资料及评审信息保密,不得与投标人串通,不得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行为。
5.验收标准:采购人对代理服务成果进行验收,重点检查招标程序合规性、招标文件及公告质量、开评标组织、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及档案资料完整性。
6.争议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肃州路28号
联系人:夏萌斌
联系电话:18993735759
电子邮箱:mettwce@163.com
附件1:报价函(招标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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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供应商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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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