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作物名称级别纯度 不低于 净度 不低于发芽率 不低于水分 不高于 黄麻原种99.598.09012.0 良种96.0 红麻原种99.098.08012.0 良种97.0 亚麻原种99.096.0859.0 良种97.0
5 检验方法 5.1 扦样 按GB/T 3543.2执行。 5.2 净度分析 按GB/T 3543.3执行。 5.3 发芽试验 按GB/T 3543.4执行。 5.4 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 按GB/T 3543.5执行。 5.5 水分测定 按GB/T 3543.6执行。 6 检验规则 以品种纯度指标为划分种子质量级别的依据。纯度达不到原种指标降为一级良种,达不到一级良种降为二级良种,达不到二级良种即为不合格种。 净度、发芽率、水分其中一项达不到指标的即为不合格品种。 纯度、净度、发芽率的测定值与标准规定值进行比较判定时,暂不执行GB/T 3543.1-3543.6--1995中与规定值比较所用的允许误差。
GB 4407.2--1996 前 言 为了保护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利益,避免不合格种子用于生产所带来的损失,使栽培的优良品种获得优质、高产,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质量标准进行规范,特制定种子的质量标准。 考虑到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布局的系统性、科学性,修订时对其总体编排作了新的调整,经济作物种子由纤维类和油料类二个独立部分组成。其中油料类作物包括油菜、花生、芝麻、向日葵。为了便于使用,把同种作物常规种和杂交种相继排列。 依据GB/T 3543.1-3543.6-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通过大量的、多年的试验研究、典型调查、抽查结果,对GB 4407-84《油料种子》中的经济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即纯度、净度、发芽率和水分等四项指标)进行了全面的修订。种子级别原则上采用常规种不分级,杂交种分一、二级。由于检验方法和判定标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发芽率改为幼苗判定,故较修订前的数值有所降低,净度采用快速法,较修订前的数值普遍提高,水分的标准值变动不大。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全国种子总站、陕西省种子站、安徽省种子站、湖南省种子站、江西省种子站、山东省种子站、河北省种子站、河南省种子站、湖北省种子站、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陕西省种子站、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油菜:时书玲、刘华开、赵菊英、沈月新、付宗华、周志军、史桂芹。 花生:张承毅、邓荫金、袁淑荣、霍清涛。 芝麻:刘汉珍、刘华开、宋新敏、聂练兵、张淑敏。 向日葵:常秀兰、时书玲、陈亚君。 本标准委托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4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407.2-1996 经济作物种子 油料类 代替 GB 4407-84 Seeds of economic crops-Oil crop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菜、花生、芝麻、向日葵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销售的油料作物种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543.1-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总则 GB/T 3543.2-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 GB/T 3543.3-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净度分析 GB/T 3543.4-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 GB/T 3543.5-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 GB/T 3543.6-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水分测定 3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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